各班级:
公司爱心助学金是由学院教工党员“一天一元钱”、学生党员“一天一角钱”、教职工捐赠、员工捐赠等爱心汇集,本科生临时困难补助由学校按每生15元下拨。其宗旨是资助我司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,激励他们勤奋学习、积极进取,立志成才、报效祖国,传递爱心、奉献社会。现将2019年学院爱心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评审原则
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二、评审范围
公司全日制在校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,不含一年级学生。
三、奖励金额及名额
名额为研究生3人,二、三、四年级本科生21人,每人资助800元人民币。
五、评审条件
1.热爱祖国,热爱学习,热心公益,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服务活动;
2.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,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;
3.品德优良,诚实守信,勤俭节约,无不良嗜好;
4.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“一般困难”及以上等级,孤儿、单亲、残疾等情况者优先;
5.原则上要求上一学年无不及格课程(在此期间家庭遭受突发变故、本人患重大疾病或遭受意外伤害者,发放临时困难补助时此项条件可适当放宽)。
6.原则上已受学校各类困难资助的不再予以资助。
五、评审程序
1.学生申请(3月29日-4月2日)。各班级组织学生学习《太阳成集团tyc539爱心助学金(临时困难补助)评审办法》,介绍公司爱心助学金设立的宗旨,使学生明确评定的目的、意义、标准和程序。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《公司爱心助学金审批表》(一式三份),并提交至班级。
2.班级审核(4月2日-4月4日)。各班由辅导员、学生干部和学生代表组成评定小组,对照《评审办法》所规定的评定条件评议推荐,确定初步名单后张榜公示,征求意见,4月4日上报评审材料。
3.评审委员会审定。(4月8日-12日)评审委员会对各班级所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,经公示(不少于5个工作日)无异议后,确定获奖人员名单。
4.发放奖学金。适时召开奖学金颁发仪式,发放奖学金,并将相关评审材料报送至学生工作处备案。
六、评审要求
1.公司爱心奖学金评审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,各班级必须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认真履行评审程序,坚持条件,严格把关,保证质量。
2.参加评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照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,认真做好每一阶段工作,确保评审工作按时有效进行。
3.各班级要大力宣传学院爱心助学金设立的宗旨,鼓励广大同学积极参与,奋发进取,推动院风学风建设。
太阳成集团tyc539
2019年3月28日